(一) 宣传司法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行业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 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及时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司法鉴定行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和对策。 (三) 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形成行业自律管理机制,进行司法鉴定机构自律管理监督和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和监督。 (四) 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类鉴定项目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评估、案件质量评估和鉴定人诚信评估活动,推荐和表彰优秀的司法鉴定机构及优秀的司法鉴定人。 (五) 开展司法鉴定现状及发展趋势的研究,协助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编制本市司法鉴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六) 协调司法鉴定机构间的鉴定活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开展共同鉴定活动。 (七)协助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全市司法鉴定协会会员的年度检查、注册和动态管理工作。 (八)制定司法鉴定人的继续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业务培训、学术交流。 (九) 依法承办司法行政机关委托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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