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知识; (二)支持会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监督和规范执业行为; (三)组织和指导会员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活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改革发展; (四)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为会员提供业务资料和信息服务; (五)宣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情况和建议; (六)开展与外省市基层法律服务组织业务交流活动; (七)完成市司法局和上级法律服务协会委托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