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司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根据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大司〔2019〕17号)要求,经申报、评审、考核、公示,市局决定命名西岗区等19个地区和单位为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的重要体现。希望被命名的地区和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生产和提供更加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名单将实行动态管理。 全市各地区、各单位要学习借鉴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抓好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提档升级,不断增强法治文化建设基地在弘扬法治精神、丰富普法载体、增强普法实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附件: 大连市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名单.doc
大连市司法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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