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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申领的通知
责编: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8-12-04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等工作方式。
网上申请时间
       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现场受理申请时间
       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周末不休息9:00-11:30  13:30-16:30),申请人到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要求申请人本人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持部队院校的毕业证书或学信网查询不到的,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三)与本人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要求为洗印照片不可以彩色打印;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具体事宜请咨询:83787595     
申领地址: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中山区柳林街8B-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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